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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 要 职 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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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印发〈新乡市科学技术局职
能配置、审批项目、内 |
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
〉的通知》(新政办〔 2002〕82号的规定),市科学技术局的 |
主要职责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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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贯彻执行国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;研究提出全市科技 |
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、社会发展的政策、措施,推进科教兴市战略的实施;研究全市科 |
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;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;推动全 |
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,提高科技创新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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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组织编制全市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。 |
(三)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、措施和总体规划,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 |
| 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创新机制;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 |
| 作。 |
| (四)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;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;负责归口统一管理 |
| 的科学事业费、科技“三项费”、科技专项经费和科技发展基金等有关费用的预、决算 |
|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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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五)研究制定加速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;负责全市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、科技 |
| 攻关计划、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科技发展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。 |
| (六)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工作;指导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; |
| 负责全市科技计划指南的制定并组织指导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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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七)研究全市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,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、创造科技人 |
| 才成长的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、措施。 |
| (八)协调、指导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,组织制定全市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 |
| 流计划;受市政府委托,负责全市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、培训等出国报批工作。 |
| (九)归口管理全市软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、科技奖励、科技保密和技术出口的审查、 |
| 科技档案、科技新闻发布、技术市场等工作;制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,协调全 |
| 市的科普工作;促进科技咨询、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,推进科技服务体系建设。 |
| (十)研究制定推动全市非国有科技实业发展的政策、措施,负责非国有科技实业的科 |
| 技立项等管理工作;负责科技信息、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的管理工作;审核科研机构的 |
| 组建和调整。 |
| (十一)管理新乡市知识产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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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十二)指导、协调市直各部门、各县(市、区)的科技管理工作;承担市科技教育领 |
| 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。 |
| (十三)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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